一、加强市区两级审核
市区两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大审核力度,细化审核标准,切实履行审核责任。
(一)区级主管部门严格初审
区级主管部门承担初审把关主体责任,要据实从严审核,对参训人员、课程、学时、师资、效果、费用及票据等进行全流程、全要素审核,严审培训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1.审核参训人员。重点审核参训人员是否为企业正式员工,是否缴纳社保,参训人员岗位与所学课程是否匹配等。
2.审核培训课程。重点审核企业所在行业领域、参训人员岗位与培训课程是否匹配、培训课程是否针对企业发展需求和技术人员短板设置、是否能够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技术研发和实际问题。
3.审核培训师资。重点审核讲师的授课经验、技术水平等。企业内训讲师可以为企业内部的资深研发人员或技术领军人才等。委托培训的讲师要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4.审核培训机构。重点审核培训机构的资质、信誉,审核其业务范围与企业需求是否匹配。对承担5家及以上企业委托培训的机构将重点审查。
5.审核培训费用。重点审核培训的师资、场地租赁、材料印刷、设备、平台、软件购置等费用是否合理,企业支付外聘讲师费用是否与其在行业的影响力匹配。对于开展委托培训的,重点评估培训费用标准是否合理,是否明显高于同期市场平均水平。对申请补贴为最高补贴额度70%以上的项目,将进行重点审核。
6.加大现场审核的力度。对参训人数为50人以下的申报企业现场复核比例为100%,对参训人数为50人以上的申报企业现场复核比例应不低于50%;对企业内训的现场审核比例为100%。
7.延长区级审核时限。为了保证审核工作质量,将区级审核时间从原来的2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
(二)市级主管单位加强复审
审核各区初审情况,重点抽查线上培训和委托培训项目,审核委托机构、参训学员、学时、课程、费用等。
二、细化培训补贴标准
按照线上和线下、企业内训和委托培训细化培训项目,细化各类培训项目补贴标准:
(一)线上项目补贴核算方式
1.线上点播课程
企业内训或委托培训机构开展线上点播非定制课程培训,经审核通过,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训人员,对于培训达到40学时及以上的,此类培训项目按照每人每年15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2.线上直播课程
(1)企业内训。完成相应学时课程且审核合格的,可按1000元/20学时/人、2000元/40学时/人、3000元/60学时/人、4000元/80学时/人、5000元/100学时/人申请补贴,此类培训项目每人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5000元。
(2)委托培训。完成相应学时课程且审核合格的,依据委托合同,按最高不超过如下标准给予补贴:2000元/20学时/人、4000元/40学时/人、6000元/60学时/人、8000元/80学时/人、10000元/100学时/人申请补贴,此类培训项目每人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二)线下项目补贴核算方式
线下集中培训班规模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注重控制培训班次人数。
1.企业内训。企业可依据公布的培训项目目录,自行组合,制定个性化的培训子项目。每个项目的课时数最低可为20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完成相应学时课程且审核合格的,可按1500元/20学时/人、3000元/40学时/人、4500元/60学时/人、6000元/80学时/人、7500元/100学时/人、9000元/120学时/人申请补贴,此类培训项目每人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9000元。
2.委托培训。完成相应学时课程且审核合格的,依据委托合同,按最高不超过如下标准给予补贴:2000元/20学时/人、4000元/40学时/人、6000元/60学时/人、8000元/80学时/人、10000元/100学时/人申请补贴,此类培训项目每人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企业组织培训不再限制最低培训人数,每人每年可申请各类培训项目累计不超过3次,按照《实施办法》每人每年合计不超过2万元、不超过培训总费用50%的比例给予补贴;个人每人每年可申请各种培训项目累计不超过3次,按照每人每年合计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不超过培训总费用50%的比例给予补贴。
(三)提交材料要求
1.企业内训。需要培训方案、课程表、学员名单、讲师名单、绩效评估表、考勤考核表、照片、全程视频(全程视频要求拍到老师和全体学生,视频文件要刻制光盘)、满意度调查表,并将材料上传至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报系统。
2.委托培训。需要委托合同、课程表、学员名单、讲师名单、绩效评估表、考勤考核表、照片、全程视频(全程视频要求拍到老师和全体学生,视频文件要刻制光盘)、满意度调查表、费用发票及支出凭证,并将材料上传至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报系统。
三、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一)加强部门联动审核
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协调利用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建立沟通渠道,推动实现实时信息共享,核查申报单位信息和经营状态,加大审核力度。
(二)加大线上培训监管
强化技术手段,探索运用区块链、人脸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对线上培训的监管。
(三)强化违规行为处理
对抽查检查发现并核实存在虚增培训学时、虚列培训人数、虚拟培训合同、假造培训票据等违规行为之一的企业或培训机构,按照《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其培训服务不再享受相关补贴政策。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通知与《实施办法》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