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
  • 公告详情
昌平区未来逸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始申购登记的公告
    申请人员在2021年7月22日10:00至2021年8月10日17:00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线上申购

    北京未来科学城昌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未来逸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以下简称未来逸园项目),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京建法〔2018〕13号)、《昌平区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实施办法(试行)》(昌政发〔2021〕3号)要求,现开放申购登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未来逸园项目,位于北七家镇,项目四至:北至东三旗一街,南至东三旗二街,西至东三旗中路,东至东三旗东路。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50833.5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75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256.52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规划建筑面积93123.06平方米,为全装修交房。套型主要为约68平方米一居2套,约89平方米两居742套,约120平方米三居238套,总套数982套。含全装修费用销售均价27000元/平方米(根据具体楼层、朝向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


    二、共有份额比例的确定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未来逸园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暂行办法》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项目申购前,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暂行办法》及评估报告,本次配售的未来逸园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65%,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35%产权份额。

    (三)购房款计算方式

    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销售价格×房屋建筑面积。以未来逸园项目为例:如果申购家庭选择了某套销售价格为27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27000元/平方米×90平方米=2430000元,该家庭所占该套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65%。


    三、房源安排及申购条件

    未来逸园项目将分成两个部分分别配售,具体房源安排如下:

    第一部分:面向昌平区户籍无房家庭、在昌平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配售。

    第二部分:面向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在昌平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配售。

    上述两部分房源比例按实际申购情况确定,两部分房源在选房后有剩余的,可交叉使用。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家庭可提出购房申请: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5.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三)非京籍家庭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京有稳定就业。

    2.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3.已办理居住证,且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或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四、申购家庭分组安排

    (一)申请人为昌平区户籍的无房家庭以及申请人在昌平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其中,京籍家庭(除昌平区户籍以外)“在昌平区工作”的认定标准为:申请人符合限购条件并在北京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缴费区为昌平区,且于申购当月缴费成功,便可认定为“在昌平区工作”。

    (二)申请人在昌平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非京籍家庭分为第一优先组、第二优先组和普通组,选房顺序依次为第一优先组、第二优先组、普通组)。

    非京籍家庭“在昌平区工作”的认定标准为:申请人符合限购条件,且所在企业(单位)在昌平区注册,同时申请人在北京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缴费区为昌平区,且于申购当月缴费成功,便可认定为“在昌平区工作”。

    非京籍优先组的认定条件:

    优先组的认定条件为申请人所在企业(单位)在昌平区注册纳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第一优先组

    申请人为入选国家级、北京市级、昌平区级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

    2.第二优先组

    ①申请人为近一年内昌平区引进的重点企业中,取得硕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

    ②申请人为上年度纳税1000万(含)以上企业中,取得硕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

    ③申请人为经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北京科技研发机构中,取得硕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


    五、申购登记

    申请人员在2021年7月22日10:00至2021年8月10日17:00登录(http://gycq.zjw.beijing.gov.cn/enroll/home.jsp)进行线上申购(操作见附件2)。

    第二部分房源申请家庭中,第一、第二优先组申请人在进行网上申购后还需由所在企业(单位)现场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见附件6)。

    注意事项:申请家庭应推举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网上申购填报注意事项》(附件1),务必认真填报,若因漏填、错填家庭信息,导致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其复核申请。同时请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北京购房指南”了解相关政策。


    六、资格审核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税务、人力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将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

    (二)相关部门将按照工作程序开展非京籍组别中优先家庭的审核。

    (三)审核结果将在昌平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申请复核。    

    经审核,申请家庭信息不符合本项目申购条件或与申报承诺不符的,不得参与摇号。

    (四)在正式签约前,开发企业将再次组织对选房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并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七、销售监管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昌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销售工作全程进行监管。

    (二)申请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申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取消其资格,禁止其十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申请人所在企业(单位)出现伪造材料等行为协助申请人弄虚作假、骗购等行为的,取消该企业(单位)全部人员购房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无条件解除。

    (四)对有关企业(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二)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开发建设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为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政府份额代持机构),其中开发建设公司负责履行开发建设、销售实施、前期物业、房屋交付、大产权办理、工程保修等工作。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相关工作。

    (三)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1.购房人应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转让申请,明确转让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

    2.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四)本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五)本公告附件中,房源信息、项目概况、项目情况特别提示等信息由北京未来科学城昌和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京建法〔2018〕13号)、《昌平区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实施办法(试行)》(昌政发〔202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已在网上公示。合同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4NZ5Lk-oDV4DQaULPEq6A(提取码:g3xn),如对预售合同有修改意见,请反馈至开发企业邮箱(邮箱地址:wlyy@wlkjc.com)。最终以甲乙丙三方签订的预售合同为准。 

    项目服务热线:010-81767888 (早9:00—晚17:30)

    监督电话:010-69707118(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8:00)


    附件:

     附件1:网上申购填报注意事项.doc


    附件2:网上申购系统操作指南.doc


    附件3:未来逸园项目有关特别提示.docx


    附件4:项目概况.doc


    附件5:未来逸园项目销售房源表.xlsx


    附件6:非京籍优先组申报办理流程.docx


    附件7:企业(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8:企业(单位)授权书.docx


    附件9:优先组汇总表企业(单位).xlsx


    附件10:优先组汇总表(部门填报).xlsx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网址:http://www.bjchp.gov.cn/cpqzf/xxgk2671/tzgg30/zfgs/cp5421567/index.html



    关注“未来服务号”查看更多相关政策

    👇👇👇

    底部二维码-加服务号.png

    服务热线:010—69751170
    电子邮箱:kechuangfuwu@wlkjc.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未来视界C座
    未来科学城
    微信服务号
    未来科学城
    微信小程序
    未来科学城
    安卓APP
    未来科学城
    iOS APP
    Copyright© 2017-2019 北京未来科学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东路一号院A106室 京ICP备1706008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