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帮助文化企业纾困解难,进一步降低文化企业融资成本,促进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企业发展,根据《北京市支持文化金融融合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京文领办发〔2021〕4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及《北京市文化产业“投贷奖”政策实施细则》(京文资发〔2021〕18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2),我中心拟开展北京市文化企业“投贷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文化企业
2021年9月8日(含)至2022年8月31日(含)产生贷款利息、融资租赁租息及手续费、发债利息等债权融资成本及发生股权融资行为的文化企业。
(二)金融机构
2021年9月8日(含)至2022年8月31日(含)为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及以下的文化企业提供相关资金的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和股权投资机构,为文化企业获得融资进行担保的担保公司。
二、申报方式
本次全部采用线上申报方式,不再提交纸质材料。请各申报企业于2022年9月1日-9月13日(期间)采用“北京法人一证通”平台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支持文化金融融合发展资金管理系统(https://tdj.wzb.beijing.gov.cn,以下简称“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7),在系统中完善资料信息、进行项目申请并提交,逾期提交的项目将不再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文化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必要条件:
1.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并持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即2021年8月31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化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管理的企业;
2.实际纳税地点在北京市内;
3.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见附件3)标准;
4.非上市文化企业;
5.市级文化产业相关部门提出的其他条件(见附件4)。
(二)银行和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必要条件:
1.在北京市注册登记或经监管部门批准在北京设立并能独立开展业务(含独立在北京注册经营的分支机构),持续正常经营2年以上(即2020年8月31日前注册);
2.为注册在北京市的文化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3.金融机构业务放款已实际到达文化企业账户;
4.市级文化产业相关部门提出的其他条件(见附件5)。
(三)创业投资机构同时满足以下必要条件:
1.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并持续正常经营2年以上(即2020年8月31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基金管理机构;
2.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并正常开展业务;
3.以受托管理资金进行投资,且受托管理资金实缴规模1亿元以上,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4.投资业务放款已实际到达所投资文化企业账户,且所投资文化企业完成了工商变更;
5.市级文化产业相关部门提出的其他条件(见附件5)。
(四)申报企业存在以下情况不予支持:
1.当年获得其他同类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
2.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高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列入北京市相关部门法人黑名单或失信机构黑名单的;
4.未坚持正确导向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
5.已获得“投贷奖”同类支持资金三年及以上的;
6.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企业。
四、材料要求
申报“投贷奖”的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需要于2022年9月1日-9月13日(期间)在系统内完成“投贷奖”项目申报并在线提交。要求如下:
1.提交材料齐全、扫描件清晰可见、法人签字清晰;
2.系统内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除原件外(具体见附件6)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为电子版,超过两页需加盖骑缝章。
五、纪律要求
企业应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申报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并纳入市文资中心黑名单管理。
六、其他
(一)重点说明事项
1.我中心未与任何“代办”机构合作,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申报单位进行“投贷奖”资金申报。请各申报单位选择通知内的正规途径进行申报。
2.同一企业只能申请一项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只能申请金融机构奖励资金支持。同一集团控制的各级关联企业最多只有两个企业同时可获得一类资金支持。
(二)政策咨询
电话:010-62060595/62060516/62060480
(申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邮箱:toudaijiang2022@126.com(申报期间如遇电话繁忙,需咨询事项可发送邮件至上述邮箱,详细描述咨询事项并留下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技术支持
电话:15930888229/15731115271
(申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友情提示
请申报企业在申报期间内尽量提前上传相关材料,请勿在临近截止日期集中上传,以免申报失败。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