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专利权人:
2022年8月24日至9月9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了专利开放许可项目征集和发布有关工作,得到各有关单位和专利权人积极响应。截至2022年底,累计发布开放许可专利超过2500件。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和《北京市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有关部署,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本市专利开放许可项目征集发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形式和时间安排
本年度专利开放许可项目征集仍采取集中征集和长期开放征集两种形式。
(一)集中征集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6日,组织开展全市专利开放许可项目集中征集工作。
(二)开放征集
集中征集截止后至《北京市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实施期间,面向全市有意愿参与专利开放许可工作的专利权人长期开展专利开放许可项目征集工作。
二、项目要求
参与专利开放许可的专利项目应当符合《北京市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相关专利为有效专利且未在独占实施许可或者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开放许可期限应不少于1年(含)、许可期限届满日不得超过专利期限届满日。
三、申报主体
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类专利权人申报专利开放许可项目。
北京市专利转化专项支持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约定做好专利开放许可项目筛选和报送等工作。
四、工作程序和材料
申报专利开放许可项目应当填写《北京市专利开放许可信息表》并将有关材料纸件及电子件(各一份)提交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鼓励我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面向重点区域、产业领域等开展专利开放许可项目定向征集、发布和服务工作。所征集项目可由重点城市、试点示范城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区知识产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管委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申报并汇总后提交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专利开放许可项目申报材料经统一核查符合形式要求,并由申报单位出具相应承诺的,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各区知识产权局或其委托单位集中发布。
五、其他事项
(一)试点工作期间,申报和发布专利开放许可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专利开放许可项目如需委托专利交易服务平台或服务机构等提供专利开放许可有关咨询、评估、经纪等相关专业服务,项目申报人应与服务平台或机构等签署相应合作协议,按照市场化方式实施或执行。
(三)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文件实施或执行,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