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作用,推动中小微企业积极转化在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科技成果并开展产业化落地,支撑首都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23年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及要求
1.参照《关于2023年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申报单位在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s://mis.kw.beijing.gov.cn)按要求填报《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
2.参照《申报指南》准备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扫描后按要求上传平台。纸质申报材料无需提交,申报单位留存备用。
二、申报时间
(一)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自2023年9月5日上午9:00开通在线填报功能,于9月17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10—88827026、010—88827060,咨询时间为申报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技术支持电话
010—58858680、010—58858681、010—58858685、010—58858689
三、其他事项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项目的申报代理活动,相关机构或个人的代理行为与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无关。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